各商家:
我院现以公开招租的方式确定一家自助售卖机租赁商,协议期三年,欢迎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商家积极参与本次比选。
一、招租比选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智能自助售货运营场地出租项目;
项目内容:院方提供场地给租赁方,由租赁方自备自助售货机用于销售患者所需的食品、饮料等;
放置地点:医院门诊及住院部院方指定地点;
租赁面积:约4平方米;
自动售货机摆放数量:4台,租赁方承诺按医院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后期配置;
租赁方向院方支付场地租金和电费。
二、销售产品及售货机基本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租赁方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单位,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销售相关产品的资质,并具有相关销售经验;
2.不接受联合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租赁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双方合同自动失效,并由租赁方赔偿出租方损失。
(二)自助售货机基本要求
1.自助售货机整体外观优美、大方,操作方便,可根据实际需求定制各种副柜,以满足不同大小商品销售;
2.自助售货机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功能;
3.租赁方提供自助售货机并全权负责与自助售货机有关的运营,保证其经营的合法性,负责自助售货机的日常运营、维护及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满足院方对自助售货机的数量调整以及升级需求,所有商品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同时商品必须在保质期内销售,院方有权进行抽检监管,如发生安全与质量的问题由租赁方负完全责任;
4.租赁方开通24小时客服热线,如在购物过程出现任何客户投诉事宜,拔打客服热线,租赁方保证在24小时内安排专人处理相关事宜;
5.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方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院方相关硬件设施、占用楼层通道及应急通道。
三、租金和电费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租赁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并正常运行后,每季度10日前将该季度租赁费用一次性转入院方指定账户;
电费每季度末进行核查,按实际使用量予以结算。
四、勘察现场
由租赁方自行勘察,因未能勘察现场,给租赁方带来损失,由租赁方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
由院方组织评委会将对租赁方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租赁方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比选文件要求,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成立时间2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必须具备食品及相关经营资质);
2.租赁报价单及相关承诺书;
3.自助售货机要求响应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4.拟售产品要求响应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资料加盖公章后密封。
七、报名要求
报名资料:报名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10: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运营管理科;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83972533。
八、招租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评审办法
由院方管理部门及相关科室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单位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评审细则(见附件)
自动售卖机产品要求及报价表.doc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