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区主管部门对采购物资的相关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由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采购合同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对本次项目采取院内比选。欢迎具有此项目生产、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文件编号:FYBJY-2021-02
2、项目名称:医疗器材比选采购
3、 包:2个 ;
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 18日下午5时;
5、比选文件递交:2021年6月18日下午5时止;
6、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7、比选商资格和要求;
7.1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违法乱纪行为;
7.2比选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7.3比选商报名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印章);
7.3.1比选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
7.3.2比选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7.3.3比选商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有三证合一的比选商忽略7.3.2-7.3.3;
7.3.4比选商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7.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参加比选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代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7.3.6如果产品属于单一来源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三名以上专家论证报告。
8、比选商须以包为单位对该包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否则不予报名。
9、联 系 人: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科: 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61795875
医疗器材比选采购文件2021.6.10.doc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