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比选结果公示
|
采购人 |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
成交详情 |
成交供应商: 成都有可奉告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事项 |
供应商对比选结果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质疑,我院将尽快予以答复,公示期满后,如无供应商提出质疑,我院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如确认的成交供应商因特殊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不能签订合同,则按评审排序第二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
投诉电话 |
028-83048583 纪检监察室 |
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309号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