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1月28日《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信息〔2023〕3号》规定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及公示等环节,以下2人符合岗位条件并被录用,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到我院人事科报到。
请在报到当日携带好以下个人资料,交人事科存档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验)。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证书复印件。
4.执业证书复印件。
5.规培证书、进修证明复印件。
6.其他上岗证、合格证等复印件。
7.本人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特别说明:
1.被录用的员工,请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与医院人事科提前说明的,医院将不予录用。
2.本录用通知书将作为医院与员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如有疑问,可致电医院人事科02883045013。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热忱欢迎您的加入,我们将携手共创医院美好明天!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