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环境(废气、废水)检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24-10-28 10:49:12 通知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环境(废气、废水)检测服务项目比选

1.2项目编号:XDFBY-HQ2024-09

1.3项目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309号

1.4项目预算:4.8万元

2、比选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处于有效期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在成都市具备实验室;

2.6企业在近3年内(以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60个月内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2.9本次比选不支持联合体参加。

3、比选文件组成

比选文件按照公告附件中响应文件格式及组成,文件份数: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比选文件必须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递交

4.1 报名与比选文件递交同时进行,报名时需提供环境检测服务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证书),成都市内具有实验室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4.2报名及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7:30前(工作日8:00-12:00  14:00-17:30)

4.3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309号后勤保障科

4.4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45705 13808179017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及地点

5.1比选时间:2024年11月5日上午9:30(如遇会议冲突另行通知比选时间)

5.2比选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309号9楼会议室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

环境(废气、废水)检测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
2eb0d53d7b0982484bc5a194d13d5c5a.doc (109.74 KB)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