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成都市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女方按规定享受待遇后,男方能重复报销吗?
不能重复报销。如果男方配偶按规定享受的生育待遇未达到成都市男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待遇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